企业永续

内部稽核

宝成工业稽核室隶属于董事会之独立单位,配置一名稽核主管及三名专任的内部稽核人员。并于「内部稽核制度」订定内部稽核主管之任免须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并提董事会决议,及内部稽核人员之任免、考评、薪资报酬由稽核主管签报董事长核定。

宝成工业内部稽核人员秉持专业、客观、公平的态度,查核范围包含宝成工业及其子公司之重要循环及管理作业,年度依据风险评估拟定稽核计划,提报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讨论决议后,逐项承办稽核工作,协助董事会及经理人检查及复核内部控制制度之执行情形及衡量营运之效果及效率,并适时提供改进建议,于稽核事项完成之次月底前向董事长及各独立董事报告,并列席于董事会报告各项稽核事务的实际执行成果。

内部稽核人员于进行稽核事项时,亦会复核及访谈各职能单位及营运单位在内部控制制度之自行评估情形,年度并依本公司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作业、信息与沟通及监督等五大组成要素之评估重点,汇总整体自行评估结果,做为董事会评估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内部控制制度声明书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