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0年10月20日 周慧如\台北報導

在台灣積極發展知識經濟之際,日本野村總合研究所針對台灣知識產業的條件提出評估表示,台灣沒有「創造型」的產業,但擁有整合週邊資源,創造「統知型」產業的能力;政府的當務之急應是協助業者整合既有資源,發展「花瓣型」的產業,未來十年,不斷研發的創知型企業未必賺錢,懂得應用現有科技的統知型企業反而可能成為贏家。

野村總合研究所所長橋本昌三昨日下午先赴總統府拜會陳總統,就台、日雙方知識產業的發展狀況交換意見後,轉往經建會發表專題報告。

依據野村的報告,知識經濟產業可分為兩類,一是創造前所未有的新知識,稱為創知型企業。例如資訊通信、生化科技、航太科技、開發新能源和省能技術;二是以既有知識的精髓為基礎,創造出與原來不同的使用方式的產業,稱為統知型企業,例如醫療、社會福利、環境、物流、都市環境整建等。

以野村的觀察,台灣沒有創知型企業,只有統知型企業,野村的分析人員表示,寶成工業就是一個代表,寶成當初在顧客要求,為顧客創造最大的資源,而漸跨足各種領域,由製鞋業進入化學、電腦、生化、保險、證券、投顧,宛如一朵花瓣,因此又可稱為花瓣型產業。政府應協助企業發展此一類型,而非浪費精力在不擅長的地方。

不過,經建會對野村的評語似乎很難接受,部門處長張桂林表示,如果依照野村的定義,真正屬於創知型的企業只剩下可獲得諾具爾獎的研究人員;不盡合理。野村分析師指出,台灣的IC產業本身不是創知型,只能算是代工,如果要做創知型企業,品牌就很重要,但創造品牌並非易事,過去台灣沒有出現創知型企業,未來也很困難。

但是野村的分析師表示,日本在創知方面也不強,反倒是統知型產業發展得很好,所謂知識,不一定要做到尖端的發明,只要懂得整合資源,即使是做低技術產品,可以賺到錢,也算是一種知識,今後十年不見得以創知型見長的國家就一定富強,重點在於企業要賺錢,而非不斷提出新構想。

野村並指出,日本政府為表示對知識經濟的重視,在內閣成立「IT戰略本部」,由首相擔任召集人,提出IT基本法,待國會在今年底通過後,將自明年起實施。同時,日本產業界也組成IT策略會議,為政府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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